为确保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过程的合理、公平、公正,根据《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联审及房屋摇号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高新区公租房摇号报名方案。
(相关资料图)
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摇号排序的方式进行,由西安市公证处对摇号过程进行监督、公证。
1、2023年8月22日—8月25日,对通过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有效期内)的申请人(截止8月21日前已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及拟分配房源进行公示;
2、2023年8月29日—8月31日,通过资格审核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的申请人(已公示)根据发布的拟分配房源信息,选择所需的小区、户型进行网上报名;
3、2023年9月4日—9月6日,对报名信息进行公示(公示3天);
4、将公示无异议报名信息向西安市公证处报备,并及时发布摇号的时间、地点;在西安市公证处的监督下,通过公证摇号的方式确定各小区各户型的选房顺序,摇号顺序结果也将及时公布;
5、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集中组织各小区分批次进行选房;根据摇号顺序结果和拟分配房源数量,发布获得选房资格人员名单、选房时间、选房地点;选房人员根据摇号顺序依次按报名的小区、户型进行楼栋、房间号的确定(各小区拟分配房间按照楼栋、户型在大屏幕中全部展示,以便大家选择),房屋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针对放弃选房资格出现的剩余房源,将根据摇号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选房,直至本批次房源分配结束;未分配房屋的,可继续参加后期房屋的摇号报名分配;为确保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房现场不接受所选房屋的查看。
注: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在年度资格复核或动态核查过程中,若申请人的配租资格已超出住房保障标准,已获得配租资格将自动取消。
温馨提示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1、高新区保障房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办公租房申请事项。
2、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均由西安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受理。
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4、根据《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西高新发〔2012〕55号)文件精神,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5、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话:81163700、81163701、81103782、81103776)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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